3-3. 反駁和駁論

  

辯論必定會有立論和駁論,由此辯論先天存在正反兩個立場,所以要先「立論」說明本身的立場正確性,再配合「駁論」證明對方立場的錯誤,才能使在場人士了解為什麼只有我方立場才能成立。因此,駁論在辯論上有相當的重要性。

駁論的基本定義是「糾正(對方)錯誤論斷」所作的反駁性論證。也就是反駁對方不實論點,攻破對方論點,夠清楚了吧。實際上,立論和駁論都要用到上節的基本論證方式來建立,只不過立論是有建設性的,而駁論只是破壞性(針對對方)

以下分別就駁論的原則、攻擊程度、常用主要方式、必要程序來說明。

 

   3-3.1 駁論的基本原則

 〈一〉駁論要避免應反對而反對

        辯論的目的是在探討和解決問題,而不是逞口舌之快呦!就算在辯論比賽中, 除非真的一點都沒有準備,不然是絕對不移採用「純反對」的方式來進行辯論,這樣是不太尊重比賽的行為。

        有些辯士會把對手的語病或失言當做攻擊對象,可是這樣最多達到羞辱對方的目的,只是在浪費質詢申論時間罷了,所以應稟承一貫精神,選擇有益的攻擊目標。

 〈二〉駁論與質詢要密切配合

        奧瑞剛制中,每次質詢後會有己方申論時間,所以下一位辯士便可以利用上一位辯士質詢及對方答辯的內容來反駁。配合質詢內容進行的反駁不但駁論的效果立即顯著,說服力也會增加。記得!三位辯士永遠是一體的,要互相支援幫忙。

        針對對方的申論進行反駁,有時不能達到很大的功效。因為對方可能會在許多重要的關鍵來個避重就輕掩飾一下下。如此駁論就有點不夠力了,所以善用質詢時間來將對方弱點一直挖出來,駁論才能有作用。還有,新生常犯一個錯誤,就是處處打點,處處不破,也就是攻擊點太散了,都是點到為止,所以,鎖定目標一舉打破是很重要的。

 

    3-3.2 駁論戰略的運用

        反駁對方論點時,在戰略上要看好對方的主力來攻擊,還是要選擇次要的來打,目前尚未有定論。不過一般情形仍以攻擊敵人的主要論點為主,才能達到駁論的實際效果。

   〈一〉攻擊對方最主要、最有力的論點

        一場辯論正反都會有一些支持性論點,有的比較重要,有的比較次要,互相搭配使用,如同樹木一樣,主要論點就如樹幹,次要論點就如枝葉,所以攻擊其主要論點,使對方一命嗚呼,所以攻擊主要論點就是最直接、效果最大的攻擊方式。

     不過,當對方主要論點大部完整時,若堅持打主攻點,可能會徒勞無功,此時,就要做一下調整,先挪出一部份時間攻次要論點,使對方慌亂時,再攻主要論點,使對方慌亂無法應付全面,達到我們駁論目標。

   〈二〉攻擊對方次要論點

攻擊對方次要論點可能無法有效的一舉擊倒,但可收到銷弱其氣勢之目的,當敵主論點堅強時,才建議使用這方式,先攻次要論點,迫使對方進行維護,此時對方主論點可能有機會產生了漏洞,等對手慌了即打他的主論點。攻擊對方的次要論點,在實務比較容易,至少可達到以下目的:

 l        打擊對方士氣,增加我方士氣

 l        造成我方攻擊力極旺的形象,使對手產生心理壓力維護本身論點而無暇採用攻擊手段,就便是"攻擊就是最好的防禦"的意思了呦。

 l        發揮干擾作用,使對方暴露主論點之缺點。

 

雖然攻擊對方次要論點具有很多用途,但還是無法瓦解敵人,尤其是當對手嚴守立場,攻擊對於次要只能點到為只了,主力仍要一劍穿心,給對方致命一擊才是。

   〈三〉針對對方駁論展開反攻擊

        以上兩種攻擊程式,均以對方論點為攻擊目標,然而你也可能用「反反制作戰」利用對方攻擊我們所做的駁論來進行反應,這也是相當重要的一環。這種攻擊,不,應該說防守,我們可以採用兩種方式:

       (1)增加論證來鞏固我方論點。

       (2)針對對方的駁論進行攻擊,就是對他提出得駁論反駁回去啦。

這種駁論主要是在駁斥對方的攻擊,達到防守的目的。

 

     3-3.3   駁論的主要方式

        以下分別介紹七種駁論常用的方法

   〈一〉指出對方論證錯誤

        「指出對方論證錯誤」便是最基本的方式。當對方有錯誤的論證時,辯士直接指出,可達駁論的效果。

所謂的錯誤,是指論證錯誤而不可成立,基本上有兩個原因呦,一就是根據的證據有錯誤,另一種是指推理上的過程有錯誤,另外,也有人將錯誤的種類分三種:

1.形式上的,2.語言上的,3.實質上的。

        除了表內的外,尚有兩種錯誤:偏離主題的錯誤

           ˙諸傳統、權威、情感的錯誤

            ˙人身攻擊、對人不對事

            ˙對方以己方未說過的論點來攻擊,也就是栽贓了啦

            ˙違反題意或是故意曲解題意所形成的錯誤

 

      (3-2)論證法可能錯誤

論證方式

歸納論證法

完全歸納法之錯誤

1.所舉實例錯誤

2.結論超出實例之外

不完全歸納法之錯誤

1.所舉實例錯誤

2.實例不夠充分

3.實例不夠客觀

4.可輕易找出例外

5.結論有悖於常理

演繹論證法

實質錯誤

大前提或小前提敘述錯誤

邏輯錯誤

論證的推理過程產生錯誤

因果論證法

倒因為果

前因後果顛倒

未能滿足下列基本要件所導致的錯誤:

1.由因推果:

a.原因比須有推動後果的足夠力量

b.    根據過去經驗沒有一次錯誤

c.前因在推動後果時未受其他因素影響

2.由果推因:

a.推論之前因必有後果之足夠力量

b.    觀察到的後果只有在此前因下方可得到合理解釋

c.前因在推動後果時未受其他因素影響

類此論證法

類比所根據的事實不對而產生的錯誤

兩事物雖有相似之處,但類比的卻是不相關部分

 

         循環論證的錯誤利用論旨本身證明論旨,實際上就是不證而論,只是兜一圈罷了。

   〈二〉攻擊對方論點不一或矛盾的地方

當對方辯士論點相互矛盾時,我方即可據此加以反駁,抓住對方不一致的論點,對方必將無法自圓其說。

   〈三〉提出反證

針對對方的論點中的某項論證,提出相反的證據。不過,在運用反證時,應避免使用特例,否則有點雞蛋裡挑骨頭的感覺,也應舉出有效證據才具有駁論效用。

   〈四〉雙刀法

雙刀法亦稱「二層逼近法」。指設定兩條路給對方選,但實際上都是死路,迫使對象怎樣回答都是死啦。雙刀法可歸為演繹法的一種,並不限於駁論時使用,建立論點時不妨用看看(不過學長功力不足,不常用)

而對手提出雙刀法時,我們要如何應變?以下提供幾種反駁方式:

1.說明雙刀法對方假設不正確,也就是針對雙刀或其中之一方提出駁論。

2.利用另一個相反的雙刀去反駁對方的雙刀。最好的方式是用和原來的雙刀含有相同元素的「相反雙刀」去反駁。

.駁斥雙刀法的立論不夠充分,除雙刀外,上有第三種或其他更多的情形,也就是找第三條路。

 

   〈五〉利用對方的證據和前提做出相反論證

根據對方所提的資料,另一做出有利己方且合理的論證,一般稱為「借刀殺人」。

   〈六〉殘餘法

亦稱消去法,指將特定事件所有可能發生的情形,整理成為幾種類型,然後將不利己的或用不到的去掉,最後剩下有利的情況再進行推論,此種論證法不限駁論時使用。當對方使用此法時,我們可用之應付可用:

1.舉出對方遺漏,證明對方並未將所有可能發生的情況列入考慮。

2.駁斥對方分類法。

3.同意對方的消去過程,但就殘餘情況另行論證。

   〈七〉導入荒謬

        將對方論點,不斷擴大或縮小其解釋,或是利用其他方式技巧,使其論點歸結至不合理,進而達到反駁的目的,亦稱間接還原法。

        「導入荒謬」基本上是運用「量變」的技巧,擴大對手論點錯誤,使在場的各位能明瞭對手矛盾之處。但也是有其使用限制,若是對方論點毫無錯誤,不可強行加上不合理解釋,只有對方論點本質錯誤時才用。

  運用這技巧來駁倒對方論點,是極常見的。只是這種方式,在某種情況會視為不道德的呦。特別是少數會扭曲對方言辭的辯士,甚至刻意栽贓,再加以反駁,已偏離所謂的導入荒謬了。

 

  3-3.4 駁論的必要程序

        配合駁論概念,我們來看一下駁論基本程序:

〈一〉考慮攻擊的層次,決定駁論戰略。

〈二〉根據戰略運用,選擇駁斥對象。

〈三〉排定攻擊先後。

〈四〉引述對方論點。

〈五〉運用各種駁論方式,只出對方論點不實以達反駁的目的。

〈六〉進一步說明我方方案的相對優點。

       

        基本上,程序要在極短時間內完成,這正是駁論困難的地方,辯士只有保持冷靜的頭腦和快速的思考才能有能力來勝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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